1️⃣ 涉TG倡屠殺警員及「防疫撚」 4男認串謀傷人及煽動等罪 判囚16至3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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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名男子被指在疫情期間,於 Telegram 群組鼓吹攻擊和屠殺警察、防疫人員、「防疫撚」及懷有「奴隸思想」的人,並涉在 Instagram 和 Signal 抺黑防疫政策、鼓吹武力對抗政權及討論研發武器等,早前承認「串謀有意圖而傷人」及煽動等罪,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16至38個月。法官練錦鴻批評,被告以反對政府防疫措施為藉口反對政府,是「企圖將2019年社會事件留下的殘餘灰燼再挑起火頭,挑撥同樣對社會不滿的人破壞現有制度,同歸於盡」;而被告起初或未必有意圖合謀傷害執法人員及市民大眾,但互相鼓勵和煽動下,協議逐漸成形。他又指,年輕非任意妄為藉口,而當時熾熱社會氣氛下,有所謂社會賢達公然指暴力有時可解決問題,他們及時在紅線前停下,「但誤信其言的人卻不知紅線所在,未能及時轉向而墮下深淵。」
2️⃣ 【理大圍城】涉駕駛及乘搭「家長車」 14人妨礙司法公正、暴動等罪成 官:接載暴徒逃避逮捕bit.ly/3T0MVaa
19人涉在理大外駕駛和乘坐「家長車」,當場被捕。他們被控7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,14人另遭加控暴動罪。當中5人開審前認罪,另14人否認控罪受審,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,還柙至4月27日與認罪被告一同求情。法官王詩麗裁定其中9人從理大逃出,曾參與暴動,指他們無按「和平有序」方法離開,反冒受傷風險游繩逃離,肯定是犯罪後逃匿;而他們尋求車輛接載,其「目的昭然若揭,就是逃避警方逮捕」。至於5名接載者,法官指他們必然知道登車人士從理大出來,是接載「暴徒」逃避警方逮捕,而司機和乘客懷共同目的,「共同行動達致免於被捕」,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。
3️⃣ 【蘋果案】辯方:黎智英開會談業務、改善報紙 非落編採指示 陳沛敏:黎一錘定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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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日審訊,辯方指,黎智英在2018年有見《蘋果》內部士氣低落,遂設立「飯盒會」以收集員工的意見。辯方又指,黎重視報紙質素,「飯盒會」是為了討論公司業務、經營事宜和如何改善報紙,而不是為了給予編採指示。惟陳沛敏表示:「唔係好同意」,因黎有在會上提及編採指示,「如果你話改善報紙,好難唔觸及點樣做新聞。」而且她形容黎「都係一個好有睇法嘅人」,有些時候會比較強勢,雖然會議上有討論,但最後決定會由黎一錘定音。